“谢谢!谢谢!非常感谢法官放弃国庆假日,为我们挽回了经济损失。”申请执行人南充某酒店代表人紧握着执行干警的手激动地说道。
10月6日,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通过调解,促成申请执行人南充某酒店与被执行人袁某、李某追偿权纠纷一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事后,双方当事人对执行干警放弃节假日主动提供司法服务表示由衷的钦佩。
2013年3月,袁某、李某与南充某酒店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袁某、李某购买位于高坪区松林路房屋一套,同时双方与某银行签订《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由银行向袁某、李某发放贷款用于购买案涉房屋并由南充某酒店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后因袁某、李某未按时向银行偿还贷款本息,银行先后从南充某酒店银行账户扣划了贷款本息8000余元。南充某酒店随后向法院提起追偿权诉讼,法院判决袁某、李某向南充某酒店偿还代付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袁某、李某未履行义务,南充某酒店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案件承办人吉小云副局长主动与被执行人电话联系,督促袁某、李某尽快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通过10余次的电话沟通,袁某、李某表示服从判决,但自己在外打工近期无法返回南充,只能在国庆假期回来处理此事。考虑到被执行人实际困难,吉小云副局长又通过电话组织双方多次协商,最后确定在国庆假期处理此案。
袁某、李某国庆期间返回南充后,吉小云副局长从方便当事人出发,主动放弃假日休息时间,组织双方到法院达成执行和解,袁某、李某一次性向南充某酒店履行了义务。至此,在执行干警的辛勤努力下,该案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何晓斌)